2024-10-11 14:55:37
一、“的”“地”“得”
用法:用在定语和名词之间,表示修饰关系。
例如:美丽的花朵、蓝色的天空。
用法:用在状语和动词之间,表示修饰关系。
例如:飞快地跑、愉快地玩耍。
用法:用在动词或形容词后面,表示补充说明。
例如:跑得快、做得好。
用法:表示存在、处于某个位置或正在进行某个动作。
例如:我在学校、他正在看书。
用法:表示又一次、重复或继续。
例如:再见、再次、再接再厉。
用法:表示进行具体的动作或制造、完成某件事情。
例如:做功课、做蛋糕、做手工。
用法:常与抽象事物搭配,或表示作为、当作等意思。
例如:作贡献、作报告、以身作则。
用法:表示向前移动、进入某个地方或发展到某个阶段。
例如:前进、进步、进入。
用法:表示距离短、时间接近或关系密切。
例如:附近、近日、亲近。
用法:表示就、立刻、当时等意思,也用于连接词,表示假设的让步。
例如:立即、即使、即将。
用法:表示已经、完了、既然等意思。
例如:既然、既往不咎、既成事实。
用法:表示争论、辩解、辩论。
例如:辩论、辩护、辩证。
用法:表示辨别、分辨、识别。
例如:辨别真假、分辨是非、辨析问题。
用法:指辫子,把头发分股编成的带状物。
例如:辫子、梳辫子。
用法:表示必须、应当,强调事理上的必要。
例如:必须、务须、须知。
用法:表示需要、需求,强调对某种事物的要求。
例如:需要、需求、必需品。